Kin-Ball(健球)運動是1986年由加拿大人Mario Demers發明
從北美開始流行,逐漸發展至歐洲各國以及日本、韓國、新加坡等亞洲國家
2009年Kin-Ball由鄰國日本傳入我國進行發展
Kin-Ball健球的魅力
安全性高,男女老少皆宜,分數差距少,沒有失敗,沒有拋棄,合作精神,活力呈現。
Kin-Ball健球項目團建規則
必須是用手、腳或身體托、鏟、打球,發球必須超過1.8M。失誤者隊伍不得分,其它的兩個隊伍得分。
Kin-Ball健球項目啟發
不止一個競爭對手,可能要和對手合作,有時需要避開麻煩,隊伍需要保持警惕,時時刻刻盯準目標,相互依靠和信任,共同進退。